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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201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属于“自然生态系统类别”,为“森林-灌丛-草原复合型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境内,距离海原县城7公里,与海城镇、史店乡、曹洼乡、红羊乡、树台乡和西安镇接壤,东经105°30′30″—105°44′11″北纬36°20′06″—36°32′30″。保护区处于黄土高原腹地西部,山体呈西北-东南走向,区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最高峰马万山海拔2954.6m,平均海拔2600m左右,沟口海拔一般北麓2000m,南麓2200m,相对高差700~900m左右,总面积为20121公顷,。按功能区划分:保护区核心区6182.78公顷,缓冲区5236.87公顷实验区8701.35公顷。

保护区山涧河谷及山洪沟较多,但地表径流不大,多为间歇性河流,季节性变化大。属中纬度内陆中温带半干旱区,属山地气候和大陆性气候,气温由山麓向山顶逐渐降低,南华山平均年降雨量为495mm,以垂直地带性土壤——灰褐土和以山麓为基带的土壤——黑垆土为主的土壤类型。主要保护对象为森林-灌丛-草原复合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林以及体现森林-草地植被地带性分布的典型自然地段;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环境。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为蒙古扁桃、发菜、短芒披碱草。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成为海原县林草植被建设的重要区域,1993年10月,成立了南华山水源涵养林基地建设指挥部;随着营林建设力度的增加,1998年成立南华山水源涵养林总场;南华山经过多年的保护和建设,植被恢复较快,林草生长茂盛,生物多样性日渐丰富,2004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区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组建海原县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4月10日正式移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处位于中卫市海原县,管理处内设综合科、资源保护科、科研宣教科3个科室,下辖五桥沟、关门山、马万山、华山4个管理站。南华山管理处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59名,处级领导职数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7正7副。现有在编人员55人(2名聘用编制人员),雇佣护林人员16名。现在岗人员共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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