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号

1993年10月,成立了南华山水源涵养林基地建设指挥部;1998年成立南华山水源涵养林总场;2004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区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组建海原县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4月10日正式移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属正处级事业单位。2021年3月4日自治区党委编委会批准将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机构规格调整为正处级,设任1正、2副,核定科级领导职数7正7副。管理处内设综合科、资源保护科、科研宣教科3个科室,下辖五桥沟、关门山、马万山、华山4个管理站。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负责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管理规则和岗位责任制度,落实保护区动植物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利用开发工作。

4.负责编制南华山保护区总体规划和近中期建设发展计划,组织开展保护区各项建设。

5.负责开展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珍稀野生动植物救护及森林-草原复合型生态系统类型自然环境和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6.开展保护区的生态恢复和科学研究,扩大对外科技交流,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及合理利用、开发生物资源的科学途径,推广新技术应用。

7.做好资源保护和防火工作,依法査处破坏生物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人。

8.建立健全保护区社区共管体系,协调监督地方政府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考察、旅游等活动。

9.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建设意识。

10.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文化工作及业务素质培训和教育工作,逐步建立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文化。

11.完成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海原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
京ICP备09013815号
基于E-file技术构建